所謂最低工資標準,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,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。企業(yè)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(yè)的分配制度,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,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。那么2020年遼寧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,遼寧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,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遼寧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。
2020年1月1日起,遼寧省將執(zhí)行第九次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,
上調幅度達17.7%。調整后一檔地區(qū)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30元/月,小時工資為15元/月。考慮到全省經濟發(fā)展和收入水平差距的因素,將分檔由原來的三檔改為四檔,最低1020元/月。
最低工資標準上調,同時帶來連鎖反應,公益性崗位、大學生見習工資、多項社保待遇等也都隨之上調,一些低收入群體也將受到影響,工資“水漲船高”。
沈陽城區(qū)1530元/月上調幅度17.7%
11日,省人社廳下發(fā)了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,月最低工資標準:一檔標準為1530元,二檔標準為1320元,三檔標準為1200元,四檔標準為1020元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:一檔標準為15元,二檔標準為13元,三檔標準為10.8元,四檔標準為9.5元。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0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本次調整為我省的第九次上調,調整幅度較大,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達17.7%。依照往年情況,沈陽市城區(qū)將執(zhí)行一檔標準,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300元/月調整為1530元/月。新民市、遼中縣、法庫縣、康平縣或將執(zhí)行二檔標準,由1050元調整為1320元。
增設第四檔各檔差距縮小
自2020年7月1日調整后,我省至今已兩年多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,本次上調除提高幅度較大外,分檔也有所變化。上次分為三檔,月最低工資標準:一類地區(qū)1300元,二類地區(qū)1050元,三類地區(qū)900元。一類地區(qū)和二類地區(qū)之間差250元,二類和三類之間差150元。